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关于印发<吉林省 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吉招委〔2025〕1号),为保障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朝阳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文苑社区硅谷大街429号。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高新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街道三佳社区学苑路286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电子商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市场营销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商企业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现代物流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金融科技应用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跨境电子商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与会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大数据与会计(校企合作)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会计信息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旅游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空中乘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造价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建设工程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园林工程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智能控制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软件技术(校企合作)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数字媒体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大数据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广告艺术设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健康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品质量与安全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对口类
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
专业录取:遵从“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高的考生;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条件,作退档处理。
(二)高职单招
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达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方可报考我院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录取控制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专业录取:遵从“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条件,作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即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征集志愿: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按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在吉林省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填报(第一轮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emcc.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
联系电话:0431—81927666/81926333/81904999
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郑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