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度在校生
奖学金评定及“三优”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为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院风和学风,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吉经管院院字【2017】36号)以及国家、省教育厅对学生奖励的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评定
1.评定条件
学业考核成绩排名占班级前20%,无不及格现象。德育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且排名占班级前20%(学生的德育学分考评鉴定表需装入学生本人档案,所有学生都务必填写)。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见《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在符合以上条件学生中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和评选比例确定具体获奖等次。
担任学生干部和团干部的学生,其学习成绩达到及格要求基础上,可按每科加2分参评,但加分科目合计不得超过2科。
2.依据学生综合素质定量考评成绩,同等条件排名靠前者优先。
3.评定指标
分院名称
|
人数
|
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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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会计学院
|
62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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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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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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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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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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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7
|
28
|
建筑工程学院
|
414
|
8
|
12
|
21
|
经济管理学院
|
548
|
11
|
1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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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学院
|
468
|
9
|
14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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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媒学院
|
443
|
9
|
13
|
22
|
食品药品工程学院
|
245
|
5
|
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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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学院
|
79
|
2
|
2
|
4
|
合计
|
3376
|
67
|
100
|
168
|
二、“三优”评选
1.评定条件
(1)优秀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优秀学生评选名额不超过二级学院学生总数5%;德育成绩学年两学期成绩均合格且平均成绩排名占班级前10%;学业考核成绩占班级前15%,无不及格现象;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班级前10%。
(2)优秀学生干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是各班班委会成员、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成员,评选名额不超过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规定人数之和的10%;德育成绩学年两学期成绩均合格且平均成绩排名占班级前30%;年度内担任学生干部,学业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学业考核成绩占班级前30%;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班级前30%。
(3)先进班级: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班学生能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好,及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格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全班学生文明礼貌,学生寝室按要求及时清扫,做到卫生整洁,寝室卫生达标率达到90%以上;团支部、班委会坚强团结、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4)依据学生综合素质定量考评成绩,同等条件排名靠前者优先。
2.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评选名额不超过二级学院学生总数5%;优秀学生
干部评选名额应不超过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规定人数之和的10%;先进班级的评选数量以班级为单位确定,班级数少于五个的,推选一个,多于五个的(含五个)按班级总数的五分之一推选。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
2.评选机构、机制健全,人员组成合理,能体现代表性并充分发挥作用。
3.评选比例不得超出确定的名额。
4.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评选资格,收回指标。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各分院自评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报学生工作部(处)复查。
6.各分院于2020年9月17日之前将材料上报至办公楼219室,逾期视为放弃。
举报电话及邮箱:学生工作处85104055(外线),8219、8217(内线);邮箱dsy3721@126.com。
附:表1.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表2.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学生评审表
表3.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表4. 2019——2020学年度在校生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表5. 2019——2020学年度在校生“三优”评选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7日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奖学金评审表
( 学年)
学院
所在班级
|
学生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政治面貌
|
在校职务
|
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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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成绩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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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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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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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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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
|
|
学业能力素质成绩及排名
|
|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
|
|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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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
品行鉴定
|
班长: (签字) 辅导员: (签字)
|
二级学院意见
|
经我学院评审并公示,同意评选该生为学院 等奖学金。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
学院审核意见
|
(学生工作部(处)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二份,分别由学学生工作处备案和由学生所在学院装入其本人档案。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优秀学生评审表
( 学年)
学院
所在班级
|
学生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政治面貌
|
在校职务
|
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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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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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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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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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
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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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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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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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能力素质成绩及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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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发展素质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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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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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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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鉴定
|
班长: (签字) 辅导员: (签字)
|
二级学院意见
|
经我学院评审并公示,同意评选该生为优秀学生。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
学院审核意见
|
(学生工作部(处)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二份,分别由学学生工作处备案和由学生所在学院装入其本人档案。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 学年)
学院
所在班级
|
学生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政治面貌
|
在校职务
|
学 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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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成绩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科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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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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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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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能力素质成绩及排名
|
|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
|
|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
|
名次
|
|
品行鉴定
|
班长: (签字) 辅导员: (签字)
|
二级学院意见
|
经我学院评审并公示,同意评选该生为优秀学生干部。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
学院审核意见
|
(学生工作部(处)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二份,分别由学学生工作处备案和由学生所在学院装入其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