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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5发布者:教务处

    各系()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高等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举办第13届吉林省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各系(院)部,各系初赛选拔参赛选手。

    二、比赛内容

    • 比赛项目及要求

    1、语言文字知识测查:时间为30分钟。内容主要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包括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汉语拼音知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子笔顺规范、汉字部首归部规范、异形词规范、审音表、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计量名称用法。

    2、普通话朗读:朗读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古典和红色经典诗词朗读,具体篇章由抽签决定。要求选手全文朗读,包括题目、作者。第二部分为现代文朗读,主题为“我的中国梦”,篇章自定。要求思想内容积极健康,要配有合适的背景音乐,时间不超过3分钟

    3、硬笔规范汉字书写:钢笔字书写,统一发放试卷,集中进行,内容为七言律诗,时间为15分钟。手游书写要求使用楷体,按题签书写全部内容。

    • 分数构成及评分标准

    1、语言文字知识测查项目,总计20分。

    2、普通话朗读项目,总计50分。

    (1)古典诗词(满分20分)

    语音准确8分,语音错误1个扣1分,扣完为止;感情真挚6分,根据感情表现程度,酌情扣分;富有诗词韵律6分,根据韵律把握程度,酌情扣分。

    (2)现代文(满分30分)

    紧扣主题5分;语音准确10分,语音错误1个扣1分,扣完为止;感情饱满5分,根据感情表现程度,酌情扣分;表达流畅5分,根据表达流畅程度,酌情扣分;配乐适当5分,根据配乐与文章内容适合程度,酌情扣分。

    3、硬笔规范汉字书写项目,总计30分

    要求行款布局合理(题目、内容),书写工整匀称,字体美观大方,从左至右书写。一等30-29分;二等28-27分;三等26-25分;四等24-23分;五等22-21分。书写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下降一等评分,每出现1处不规范字扣1分。

    三、比赛形式

    语言文字知识测查以答卷形式统一进行;普通话朗读以选手抽签为序逐个进行;钢笔字书写统一进行。

    四、参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5月9日

    准备时间:2013年5月9日----5月20日

    比赛时间:2013年5月22(周三)日中午12.30分,旅游系模拟导游室

    决赛时间:2013年9月16日---18日

    五、奖励办法

    比赛奖项:

    个人奖:一等1人,二等2人,三等奖3人。

    获奖证书由吉林省教育厅和吉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获奖学生就业时,学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学院会推荐此次比赛的前三名同学参加省里的决赛。

    望各系(院)部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并将参赛学生的名单于5月9日之前统一交至旅游系。

    咨询、报名电话:87015466

    联系人 :张立瑜 齐海英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旅游系

    2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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