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本学期定于教学周第18周—第19周(2013年6月24日上午-7月5日下午)举行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见期末考试日程表。各系(部)教师、教学干事及辅导员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日程安排。其中教师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考务管理】,在展开菜单中选择【监考安排查询】查看个人监考信息;教学干事、辅导员进入系统后,点击上侧菜单栏【报表管理】,展开后点击【报表查询】,在弹出界面选择【考务管理】,展开后点击【考务日程表】,即可分场次查看考试信息。如果教师忘记或没有登录账户和密码,请及时到教务科查询,以免造成监考工作不便。
各系(部)自行组织的技能课考试,请于7月2日前将考试日程表、监考名单、监考费用形成一览表(教务处网站上有模板)报送给教务科林丽红,以便核算技能考试监考费用。
请考查课任课教师于7月2日前将成绩录入完毕,并经本人和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后,将成绩单报送给教务科林丽红。
请各系任课教师于6月26日前将学生超课时名单报给教务科林丽红。
二、考试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促进学风、考风的良好发展。各系(部)要由主要领导组成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加强对教师、学生考试纪律教育,做好考前动员工作。在考试期间巡视本系学生考试纪律及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对监考教师失职行为和学生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在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将成立巡考小组,由教务处处长任组长,副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全体成员为组员。巡考小组主要职责为检查和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和巡查学生考试考场状况,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考前准备
(1)考场布置。期末考试前一天,请各系安排学生将所分配的自习教室桌椅按考试要求布置:中教室保留45套桌椅,标准教室保留37套桌椅。考场拉单桌,桌口朝前。考试期间,要组织学生打扫分担教室卫生,保证教室卫生清洁。
(2)请各系辅导员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并依照学生证号给学生做统一的考号。学生必须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准自行串场。
3.考中管理
(1)监考教师要根据考务袋上的学生名单,按学号由小到大安排学生座位(注意:试卷袋上的学号可能不连续)。不是本考场学生,必须禁止入场考试。
(2)教师在试卷发放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考试科目与试题适用班级是否一致,如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教务处。回收答题纸时,应按学号排序,确认答题纸无遗漏后再装订。有的老师在学生交卷时,由学生自己分放试卷和答题纸,老师不管不顾,有时就放串了,坚决不能出现丢卷现象,要负起责任。
(3)监考老师至少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场纪律;监考教师不准自行串考场,如有问题,需向教务科申请调整。对在考前在课桌上书写以及携带答案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告。对屡教不改或已发生违纪或舞弊行为的学生,在其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填写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对态度恶劣的考生,可送交教务处处理,尽量避免与学生发生争执。本次考试要杜绝以上情况的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试卷装订。按学号由小到大装订答题纸(注意:学号可能不连续)。装订时,将“考场情况报告单”、“课程试卷分析”和答题纸的左上角对齐装订(考场情况报告单在上),以避免拆阅试卷后,“考场情况报告单”和“课程试卷分析”经常掉落丢失现象发生。
三、阅卷和成绩录入工作要求
1.阅卷工作要求。
(1)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会同各系(部)组织教师阅卷。两个以上教师采用同一套试题的试卷,要进行集体流水评卷。单班考试的试卷,可由任课教师评卷,也可以由系(部)指定非任课教师评卷。
(2)批阅试卷教师要严格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评分标准不准随意改动,如需改动必须经系(部)主任批准。不得出现“人情分”及擅自提分、压分现象。阅卷后要认真复查,保证评分的准确性。
(3)在任何情况下,教师不得透露评卷情况,更不能向学生展示试卷。评卷教师有权拒绝他人看卷、查分。任何人不得干扰评卷工作。
(4)阅卷要求必须用红色笔,严禁使用其他颜色笔;阅卷要求详细、完整。每一小题按得分要求认真批改,标注对错情况;每一大题在试卷右侧标明各小题减分,核减分数时应用文字或符号表明因何处减分,每道大题标号前标明此题总得分,并在答题纸题头表格里填写每一大题得分情况;试卷总分计算要准确无误,并在“批卷教师”栏签字。
(5)试卷分析绘制柱形图。
2.成绩录入工作要求。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将由各系(部)教师统一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分。录入成绩时,一定要确认学期、班级、分数,及学生是否有违纪、超课时、缺考等,如有违纪、缺考,请在“考试状 态”中选择相应的状态,超课时,请在“考试状态”中选择“取消”选项,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将成绩保存并提交。由于考场混排,切忌不要录错。录入成绩期间,如遇到问题请与林丽红联系,电话:18004318750。
为保证学生假期中可查看期末考试成绩,做好下学期课程预习或补考复习准备,任课教师务必于2013年7月7日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
3.试卷及成绩单提交要求。请各系(部)将试卷及纸质成绩单于2013年7月7日上午9:00—11:00送交教务科归档,试卷分析单要由系(部)主任和阅卷老师签字,成绩单需由教研室主任及本人签字。教务科将安排专人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