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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各分院:
            现将《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挂至网站中,请查阅。
           
    学院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是培养自有师资队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实施人才兴校的一项战略举措,对加强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国际视野、专业技能具有重要意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是教师从业的思想、行为标准,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标准依据。因此请各分院召集全体教师对《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展开深入讨论,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报教师发展中心,以作为完善此办法的重要依据。
    具体要求:
            1.
    各分院举行全体教师讨论;
            2.
    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并由分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同时电子档发至110843977@qq.com,联系人:李鑫  

            3.返回日期:201859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
         

         
       

     
    教师发展中心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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