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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简介
2017-04-19 09:50   审核人:

中国民主同盟简介

2017-04-19 09:50:28 来源: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新中国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民盟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

2012年12月举行的民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民盟历任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蒋树声。现任主席张宝文。

截至到2016年6月,民盟共有成员27.4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3.3%,普教界占30.5%,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界占5.8%,科学技术界占8.7%,医卫界占8.8%。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411个。盟员中有1.9万余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1490余人担任政府及司法部门县处级以上职务,还有一些盟员担任最高人民检院特约检察员、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审计署特约审计员、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教育部特约教育督导员、国家税务总局特邀监察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特约监察员。民盟成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享誉国际或获得国家表彰。

坚 持 团 结 统 一 抗 战争 取 和 平 民 主 建 国

(1941年——1949年)

中国民主同盟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影响下,在民族危机空前严重时刻,由主张“团结、民主、抗日”的政团,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9年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民主同盟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抗战,争取民主,反对内战,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英勇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民主宪政运动、政治协商会议、国共两党和谈、反对国民党当局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与中国共产党密切配合,共同战斗,锻炼了自己,纯洁了组织。1947年,中国民主同盟被国民党当局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被迫解散。中国民主同盟在艰苦环境中,坚持斗争。1948年1月,在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上,制定了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的政治路线,与中国共产党一道为建立和平、民主、统一的新中国而斗争。1949年1月,中国民主同盟公开宣告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民盟的历史揭开了新的篇章。

实现共同纲领而奋斗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

(1949年——1976年)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民主同盟遵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为恢复国民经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巩固人民政权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团结文教界的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推动高等院校校系高速整和进行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盟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

为“四化”建设做贡献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

(1976年——2011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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