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奖字[2012]1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吉林省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
(二)吉林省技术发明奖
受理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
(三)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受理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本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四)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本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各单位原则上应按限额进行推荐(见附件:《2021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已获得2020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申报的项目数不能超过依托高校给定限额的30%。
(二)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的项目。
2、技术发明奖:重点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3、科技进步奖:重点推荐技术创新点突出,成果应用2年以上,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
4、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重点推荐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三、申报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申报人应将电子版和书面材料提交给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将审查后的书面材料报送给省科技厅奖励处。具体说明如下:
1、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荐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PDF文件及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2、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纸质附件和《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书面推荐书需利用申报系统中文件转化功能,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推荐书生成PDF文件,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并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形成书面推荐材料,书面推荐材料不另加封面,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由第一完成人填写、签字,另附单页。
四、申报步骤
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将使用“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因学院2021年1月11日放寒假,学院提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评审工作,“平台”填报,在院内评审后进行。
1、根据《2021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学院推荐名额为3人。
2、各部门请于2020年 12月28日(星期一)递交书面申报材料至高教科研处,因有推荐者名额限定,因此需要院内评审和院内公示,因此必须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2021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2:《2021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
附件3:《2021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
联 系 人:何晰
联系电话:18643119669
QQ:158211260@qq.com
高教科研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