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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科研处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二届 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奖项设置

    1.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全省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科研方面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或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的成果,经各组织单位遴选推荐可参加此次评奖。

    2.本届评奖共设奖项550项,设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并分别设置---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采取限额申报,省里限额我院5项。

    2.本届评奖每人只限申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3)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

    (4)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三、评奖程序

    1.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下发评奖通知。

    2.我院按要求组织申报;审核申报人资格条件,并对成果原件严格把关;按照限额数量上报。

    3.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

    4.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上报,经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四、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请·评审书》、《活页》(一式三份)、《汇总登记表》

    2.电子版材料《申请·评审书》、《活页》、《汇总登记表》

    以分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把纸质材料在9月22日前上交,《汇总登记表》部门签章。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教科研处邮箱ky-jgy@163.com

    高教科研处会按照省里要求组织初评,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指导,如果申报数量超过省里给我院限报名额,将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初审评选通过的申报人需进行后续的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准备。

     

    五、申报时间

    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2021 9月22日截止

    报送地点:办公楼4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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