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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科研处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项课题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针对专项课题申报工作不再单独发通知,具体申报要求见《转发通知》,使用的申请书也是“(其他类别)的申请书”,在其第3页的填表注意事项的第5条课题类别中有相应说明。

    2.转发通知中的“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与申请书中说的是“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两者是同一回事。

    3.资助经费为20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要求参照国家一般;资助经费为5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参照教育部重点。

    二、关于资助金额范围

    “国家重大招标”“国家重点课题” “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专项”今年资助金额均有所提高,分别为50-80万元、30-50万元、5-8万元、3-5万元。课题申报者可以在资助范围内自行确定申报金额。

    三、关于申报资格

    课题申报资格参见“附件1”中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第五条相关内容,同时明确:

    1.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

    2.对申报国家青年课题和教育部青年课题的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不作限制。

    四、关于申报材料

    1.报送纸质材料

    (1)《申请书》与活页纸质版。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活页6份;其中1份申请书夹1份活页要单独抽出,其余材料按“一夹五”方式整理,即1份申请书内夹叠放5份活页和另外1份申请书。

    课题《申请书》和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汇总表”纸质版。

    (3)纸质材料与汇总表排序一致。

    2.报送电子版材料

    (1)《课题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

    (2)汇总表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到高教科研处邮箱:ky-jgy@163.com

    五、关于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3月25日,高教科研处审核后统一报送到省教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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