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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科研处关于推荐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的通知


    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拟建立专家库,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不断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专家推荐

    专家由我省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条件为:

    )推荐条件

    单位推荐人选需遵守宪法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体条件如下:

    1.社会科学研究系统和高等院校推荐人选满足下列条件条以上: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备条件)

    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学科带头人或者省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5)科研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

     

    (二)推荐方式

    专家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直接聘请的方式进行。

    1.单位推荐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学科专家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填写《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信息登记表》《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推荐统计表》

    2.直接聘请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专家本人填写《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信息登记表》,直接报送至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

    专家职责

    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相关咨询建议、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及其他相关工作。

    建立专家库

    专家按照广泛参加、科学管理、规范使用、有序开发的原则建立。科研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和人员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汇总整理,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列入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库。

    1.专家实行聘任制,原则上每5年聘任一次。

    2.专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相关专家。

    3.建立专家档案,对专家本人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讯方式等相关信息定期更新。

    五、材料要求

    电子版材料:《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信息登记表》《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推荐统计表》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高教科研处邮箱ky-jgy@163.com.

    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下班前)

    报送地点:办公楼4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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