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类型包括科技、社科、产业化及就业专项,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9、2020、2021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核同意的2018年度的项目,相关项目已完成研究工作且达到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处统筹领导,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采取相对集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专家组审阅材料、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三、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一)结题验收工作评审专家将由省教育厅统一选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会。
(二)答辩结束后,根据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的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项课题”。其中设A类5%左右、B类10%左右、C类15%左右,评价等次将在结题证书中予以标注。
(三)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验收工作。
四、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
(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万字);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
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2-4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
五、报送要求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各部门于2022年5月18日将《2022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ky-jgy@163.com邮箱。
联系人:李艾颖
联系电话:85182113 QQ:737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