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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专项课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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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不断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2〕1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为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计划立项 80 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课题项目资助经费为 1 万元。

    二、项目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目可自拟,选题方向主要如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问题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重要论述有关问题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有关问题研究。

    4.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体制机制有关问题研究。

    5.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有关问题研究。

    6.“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有关问题研究。

    7.新时代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问题研究。

    8.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有关问题研究。

    9.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有关问题研究。

    10.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

    1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研究。

    12.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问题研究。  

    三、项目申报资格

    1.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面向全省高校从

    事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人员。为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鼓励和支持民办高校思政课一线教师申报课题。

    2.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作为申报者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未结项的,以及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专项者。

    其余申报资格要求需按照吉教联〔2022〕16 号文件“项目申请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

    址:http://124.235.216.242:18080/eduxm)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20日。

    2.各部门项目申请书、评审盲审表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纸质版项目申请书、项目评审盲审表、项目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一式送至高教科研处(报送时间2022年7月27日 )。

    联系人:李艾颖

    联系电话:85182113  QQ:737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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