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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00:00
就业典型问答
就业典型问答 一、毕业生求职择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应携带个人简历,简历应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自荐信或求职信、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计算机、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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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典型问答

一、毕业生求职择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应携带个人简历,简历应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自荐信或求职信、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其他能反映自己水平和才能的材料。

二、毕业生就业形式有哪些?

1、签订就业协议书;

2、直接签劳动合同;

3、录取为公务员和研究生:以录用通知书或调档函为凭证;

4、出国:以工作或升学证明为凭证;

5、灵活就业:分为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和其他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以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明为凭证。从事自由职业和其他灵活就业形式的,需从学校就业网下载并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另外,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属于待就业形式,毕业生需从学校就业网下载并填写《普通高校待就业毕业生登记表》,并注意与学校保持联系。

三、就业协议书如何填写?

协议书是正规文本,填写要认真、规范,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碳素笔填写,做到字迹端正,不得涂改。

2、封面:“用人单位”要写全称,“学校名称”填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3、正表: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此栏由毕业生填写

“姓名” 要填写真实姓名,不得用曾用名;

“培养方式”填写“非定向”;

“专业”填写专业全称,如: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工程师方向)、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师方向),不得误写、简写,以免在办理派遣手续时造成麻烦;

其他项目如实填写。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此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般是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地址或名称。“用人单位意见”栏内不应填写有损毕业生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单方面给毕业生施加不合理义务、擅自延长试用期、擅自提高报到条件等,要盖内容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的公章。

其他项目如实填写。

(3)“学校意见”栏——此栏由学院就业办负责人或联系人填写。(在协议三方中,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已经签章,学校方虽未签章者仍被视为有效)

4、备注栏: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机会、违约条款、福利、薪酬,应在协议中注明,以做日后处理纠纷的依据。

(2)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备注”内容中加以明确,口头承诺无效。如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的毕业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将报考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并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协商结果在备注栏里予以说明。

四、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指哪个单位?

上级主管部门是指能够接收、管理毕业生档案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及其他单位。

五、毕业生离校后要注意哪些事项?

1、注意查询个人档案

2、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3、报到后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另外,离校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该积极努力,并与学校保持联系,以便学校为其推荐工作,办理就业登记及档案、户口关系的转移。

六、毕业生本人可以带档案吗?

根据档案管理相关法规,人事档案的转递应通过邮局机要途径送取,不得交由毕业生本人自带。

七、报到证遗失怎么办?

1、报到证:遗失后到学校就业处开据遗失证明,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八、毕业后找到工作或换单位,需要到学校办理什么手续?

毕业生应主动联系学校,反馈并登记相关信息,以便进一步办理报到证、转移档案及户口等关系。

九、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档案和户口的转移是以报到证或者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或者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调档函为依据的。一般情况下,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档案和户口就落到相应的管理部门。

档案由就业指导处统一整理、寄发,毕业生可以通过学校就业网的“档案查询”中查询档案去处、寄发时间、机要号码,同时查询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户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处理。

十、离校前,毕业生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档案户口怎么办?

如果毕业后暂时没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与学院辅导员联系,商量户口、档案如何处理的问题,并从学校就业群里下载填写《普通高校待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十一、实习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三者有什么不同?

类型

适用对象

适用期间

适用法律

实习协议

实习学生

实习期

合同法和民事法

就业协议

拟就业学生

毕业前

合同法和民事法

劳动合同

劳动者

毕业后

劳动合同法

1、学生在实习期间,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发挥、自身的才能,给双方加深了解机会,并不代表未来一定会建立劳动关系。在这期间学生不能享受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规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

2、劳动合同与协议书的区别:

(1)内容不同:前者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内容具体明确;后者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

(2)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先,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的。如果双方在工资待遇等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过的,劳动合同应予以认可。

(3)目的不同:就业协议书是对毕业生基本情况的认定,是学校编制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4)主体不同:后者由作为协议第三方的学校参与鉴证,而前者无。

十二、在试用期内,单位是否要给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受的权利义务应该是一致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