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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级新生军训工作方案


    依据《教育法》《兵役法》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 2017]3号 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国防建设和国家人才培养,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军事素养和综合素质,我院拟定于2018年9月 8日至 28日,对我院2018级新生进行军事训练和相关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军训目的    

学生军训工作的目的:通过组织学生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检验和提高新生的身心素质和意志品质;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二、军训和相关教育的内容    

(一)军事训练与教育  

1、《内务条令》教育与训练;  

2、《纪律条令》教育与训练;  

3、《队列条令》教育与训练;  

4、分列式、阅兵式的讲解和训练;  

5、军体拳第一套的讲解和训练;  

(二)新生法制,消防安全等教育  

1、法制教育;  

2、消防安全教育,紧急疏散演练。  

(三)军训阅兵式、分列式  

1、阅兵式、分列式;  

2、军体拳表演;  

三、军训的方式    

1、新生军事训练由学院聘请的军训教官按照部队的管理训练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和训练。  

2、法制、安全教育由学院保卫处邀请司法公安部门到学院以现场教学和模拟演练的形式统一组织进行。  

3、军训阅兵式由学生工作部(处)具体组织。  

四、 军训的日程、场地安排  

(一)学生军训  

时间从98日上午800时开始至9 28日上午1200结束。地点为各分院校区,新生军训期间的每日作息时间要求详见附表1  

(二)军训阅兵式、汇报表演  

时间为9 28日上午9时开始。    

五、军训工作要求    

(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及各分院要强化新生军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认清形势,明确军训的目的和意义。各分院要在新生入学后,充分做好军训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军训。凡我院高职2018级学生应一律参加军训和相关教育。  

(二)严肃纪律,在集中训练期间,要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为依据,对参训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使学生在军事生活中经受锻炼,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素质和作风,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军训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病假三天以上的新生,军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对军训期间违反学院纪律的,也要从严处理,对这些情况各分院要如实记载。各分院要把新生在军训中的表现直接纳入其学年综合素质定量考评之中,并直接作为其年度评优、奖励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军训期间,各分院新生辅导员必须全程跟班督导,协同管理,及时主动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部队教官共同完成军训及管理教育任务。在做好新生管理教育的同时也作为自身岗位培训的一项内容,学生工作部(处)对此将要做专项检查和记载并纳入对各分院学生工作的年度考评。各分院每天都要有一名领导值班,专门处理新生军训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四)学院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保证新生军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学院的正常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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