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和个人评选暨推荐“高校文明杯”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市“高校文明杯”考核要求及学院《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暨推荐“高校文明杯”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一)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拟评选2个)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党政领导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明确,机构健全,辅导员队伍管理到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有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坚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例会制度。
2.学生思想教育到位。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努力使当代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入学习者、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3.学生职业素质提升。高度重视学生职业素质提升工作,能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学风建设工作,逐渐形成特色,积极组织和参加学院及本单位开展的文体活动、创新创业和专业竞赛、社团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4.学生日常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学生评优树模、违纪处理、助学贷款、奖学金评定、困难补助、医疗保险、军训、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评定及毕业鉴定等工作,各项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到位。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增强服务意识,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有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努力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能经常深入班级宿舍及时发现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行为,学生违纪率低;重视考风考纪教育,考风考纪好;重视学生安全教育与稳定工作,事故发生率低;重视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督查配合到位。
(二)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拟从学生教育管理一线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评选产生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2人。
(三)十佳大学生
拟从各高职二级学院评选10人,主要推荐条件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2.本年度获得过院内一等奖学金的学生;
3.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可直接评定为十佳大学生;
4.在见义勇为、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精神取得的成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确定。
(四)十佳励志大学生
拟从本年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中评选产生自强自立、成绩突出的10人。
(五)十佳班级
拟从本年度获得学院优秀班级中推荐班级凝聚力强、学习风气正、成绩突出的10个班级。
(六)学生标兵寝室
拟从学生寝室中推荐产生文化氛围好、团结互助、凝聚力强、学习风气正、具有正能量、成绩突出的16个寝室。
(七)优秀学生社团
拟从学生社团中评选产生社团宗旨明确、社团管理规范、社团特色鲜明、社团活动开展丰富、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学生社团1个。
二、评选程序
(一)自荐及分院初评。各二级学院对照《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考核指标体系,符合条件可向学生工作部提交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按照指标体系准备好佐证材料备查。申报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提交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按照指标分配的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应表格和提交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二级学院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在分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要求在11月23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
(二)学生工作部复审。学生工作部对照评选条件核准申报资格。核准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三)召开评审大会。复审符合评审资格的集体和个人参与学院组织的公开评审答辩大会。学院组成评审工作组,采取票决方式产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对象。
(四)学院党委会或者院长办公室讨论决定。经评审大会产生的先进集体个人按照要求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提交党委会或者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公示5个工作日。
拟推荐参加“高校文明杯”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得票多少和名额确定。学院从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中选拔1个励志向上、富有爱心、热衷公益的社团推荐表彰。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推荐,优秀社团采取答辩票决方式产生,与校内其他先进评选一并进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分院要统一使用学生工作部(处)制定的表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
2.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3.“分院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分院党总支书记签名”及加盖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4.各分院报送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评审报告。
(2)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应表格。
(3)评审大会用PPT,答辩前提交即可。
5.报送时间及地点:以上材料需要在11月23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219室,上报纸质和电子版。
四、评选要求
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活动,确保推荐、评审工作公正、公开、透明。要把参与“高校文明杯”作提升学生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把创建的过程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作为展示学生管理成果的过程,作为挖掘学生典型的过程,展示学生形象的过程。
五、分配名额
分院名称
评优项目
十佳大学生
十佳班级
十佳励志大学生
学生标兵寝室
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优秀学生社团
会计学院
2
1
经济管理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文化旅游学院
信息传媒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食品药品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合计
10
16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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