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新生入学档案是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学生发展和今后用人单位选拔考核人才、学校规范办学、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审查确认新生入学资格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生档案管理,现就2021级学生档案收交和清查及信息核对工作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在2021日10月15日前完成本分院2021级学生档案收交和清查工作。
二、2021级新生入学档案材料内容
学生入学档案材料是指学生在升入我校前形成的档案,如高中档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类材料:
(一)中学时期材料:包括入团、入党志愿书、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学习成绩登记表、奖励、处分材料、体质测试表、健康测试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测试证(卡)、综合素质档案;
(二)高考录取材料:包括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高考考生体检表、高考志愿表等;
(三)其他材料:包括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有价值材料(包含非文字材料、电子材料等)。
以上纸质档案部分一般由学生自带,在核对学生相关信息(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无误后,装入其本人档案袋内。
三、2021级学生档案收交工作
(一)各分院应指派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的登记收交工作,接收自带档案时,应认真履行收交登记手续,填写《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原始档案登记表》(附件1),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对于档案袋有破损、开口、无密封章等特殊情况的务必让学生本人在《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原始档案登记表》备注栏里详细注明并签字确认。
(三)对于未上交纸质档案的学生,要求学生本人在《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原始档案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并签字确认,并限期9月20日前要求学生上交原始档案。对于没有档案、档案信息不全或者信息不符的新生,应作为重点复查对象,通过其他途径仔细核对考生身份信息。
四、2021级学生档案清查工作
(一)各分院要组织专人对收交的学生档案依据档案材料内容进行清查,并填写《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档案材料清查明细表》(附件2)。(此项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
(二)对于档案材料严重缺失的学生,由辅导员在《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档案材料清查明细表》中详细注明并签字确认。
五、2021级学生新生资格复查工作
各分院要安排专人按照学信网上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信息和考生本人逐一对照核查,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此项工作于9月30日之前完成)
六、其他要求
(一)党团关系档案材料,在登记完《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档案材料清查明细表》后分别移交各学院党总支和分团委,履行相关关系转入手续。请各分院党总支督促负责人认真做好交接手续,若出现丢失,由相关交接人负责。
(二)档案清查和基本信息核对过程中,如发现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给学生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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