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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学生孙涵开除学籍处分的公示


会计学院2025级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孙涵(学号:25070302023)累计旷课达到80学时以上

根据《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经会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院2026年第9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孙涵开除学籍处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60天,自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431-81865075。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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