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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院级教科研平台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研平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机构:    

    为加强院级教科研平台管理,促进教科研平台可持续发展,学院决定对2020年立项建设的教科研平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立项的院级平台建设项目:“高职院校服务吉林省制造、流通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数字吉林背景下智能财务人才培养研究中心”、“食药检测分析科研平台建设”、“新型信息化建筑类教科研平台”、“‘智能+’信息技术科创中心”。  

    二、验收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依靠专家、实事求是,实行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以定性评估为主。  

    2.以科研平台整体运行状况的评价为重点,突出科研平台支撑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培养和聚集优秀人才和团队、高层次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成绩,同时注重科研平台的规范管理与机制创新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突出贡献。  

    3.以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以及项目验收报告为依据,重点考核科研平台在建设期内的成果产出,突出实际成效和未来发展趋势。建设期间的成果按平台研究方向进行统计,成果要与所填平台研究方向相吻合。同时考核平台负责人的个人贡献。  

    4.强调依托单位在科研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组织、管理作用。  

    三、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计划于2022年12月进行。验收工作程序如下:  

    1.专题汇报:平台负责人请提前准备好汇报PPT,按照《院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的顺序汇报建设成果。  

    2.专家提问答辩:专家可就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目标、水平、可持续发展、实验条件、科研及人才培养能力、重要成果、建设经费使用和仪器配套以及学术委员会组成、开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提问。  

    3.专家组形成验收意见。专家组讨论,形成验收意见;与依托学院及科研平台的相关人员交流验收意见。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7日前,将《院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表》(附件1)、《院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相关支撑材料等,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邮箱(ky-jgy@163.com)。  

    2. 科研平台考核、验收、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电 话:外线-85182113 内线-8422 18643119669)  

    附件1:院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表  

    附件2:院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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